緊急呼籲!明光社賣旗籌款
7月25日(三)新界區
目的:購買辦公室暨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明光社已獲社會福利署的批准,將於2007年7月25日(星期三)於新界區賣旗……
-擇自六月二十日明光社電子報
根據社會福利暑網頁所指,賣旗日屬於其所監管的慈善籌款活動之一,賣旗所得的金錢須用以資助慈善活動。然後,不知怎搞的,購買辦公室、成立研究中心居然都變成了慈善活動。
明光社大概與政府有一腿,要不然你試試看--成立一個非牟利組織,向社會福利暑申請賣旗以籌款購買辦公室暨成立生物及化學研究中心,看它批不批准。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到底是什麼葫蘆賣什麼藥,實在搞不清楚。雖然大多港人買旗都買得不明不白,但這支旗,太扯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