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日就考AL最關鍵既英文喇!
心情既緊張又興奮,讀左兩年預科都係為左聽日場試咋!
祝自己英文合格!
周星馳先生既少林足球入面,有好多俗稱既無里頭笑點。其中一個就係周星馳同吳孟達去搵做緊洗碗既「旋風地堂腿」時,由地堂腿先生所講既「點解我咁靚仔,但係要甩頭髮。」係呢句說話彈出泥既同時,配合上地堂腿先生個衰樣既特寫以及佢認真既表情,種種矛盾衝突之下形成滑稽既一幕,成就左一個挺為成功既笑點。但係,各位係笑之餘,又有冇留意到呢個所謂既無里頭笑點,其實完全唔無里頭,反而係呢個笑位既背後,卻隱藏住導演周星馳先生對我地既社會、對我地既文化、對呢個現實既一個重大控訴。
「點解我咁靚仔,但係要甩頭髮。」表面上泥睇,只係一個普通男人對自己外觀既控訴,但係當各位考量到係呢套戲入面,說呢句話既人既設身處境既時候,就發現呢句說話並冇咁簡單。旋風地堂腿自小就上山入少林寺拜師學武,直至成師後就帶著絕技地堂腿落山。憑住呢一身苦練數十年先得成既絕世武功,佢既前途本應一遍光明,但結果呢?結果佢只係係一間連名都冇出現過茶餐廳既後巷做洗碗工人。點解我咁靚仔,但係要甩頭髮,對地堂腿泥講,其實就正正係問緊點解我練左成世武功,結果要係到洗碗。

甩頭髮,係一個自然過程,每個男人都有機會甩頭髮,但每個男人都唔想甩頭髮,而且會好盡力咁避免呢樣野,但到頭來,要來既始終要來,甩頭髮始終係無可避免。愛靚係人既天性,可以話靚仔係每一個男人都曾經希望既野,但礙於現實,大部份男人都會放棄,繼而出現諸於「我很醜但我很溫柔」既另類心理。但係,就算你花一生去追求靚仔,當你一唔好彩要甩頭髮,無論你花左幾多時間扮靚仔都好,你都會變得樣衰。結果,無論你點靚仔都好,但係現實卻要你成為一個甩頭髮既阿伯。
對於地堂腿泥講,練武就好比靚仔,佢花左成世人練武功,到頭來,佢發現原來呢個社會根本就唔需要武功呢樣野,佢成世人所追求既野係下山出來社會果一剎那被完完全全咁樣推翻,而最終,佢因為追求武功冇其他技能,更淪為一個畀人睇小既洗碗工人。導演周星馳先生按排一個有咁樣遭遇既地堂腿問「點解我咁靚仔,但係要甩頭髮」,背後既真意其實就係透過佢特殊既遭遇,控訴社會,點解一個人花大半生時間追求佢自己既理想,一樣人人都認為好既野,到頭來卻係完完全全冇用,什至畀人睇低一線?到底我地追求理想泥做乜?呢樣野,先係呢個「無里頭笑點」既中心思想。
反觀現今既香港,前幾年電腦行業興盛,大量學生大學選科都選讀電腦相關科目,結果兩三年後電腦人才就已經飽和,各個學生拎住個學位唔知做乜好。而家商科興盛,選讀工程既學生又被稱作冇前途,讀完出來都係畀人睇低一線。其實佢地就好似地堂腿一樣,而周星馳先生就幫佢地問左一句:「點解我咁靚仔,但係要甩頭髮?」問完之後問題並冇解決,地堂腿依舊係洗碗仔,電腦、工程學位依舊係冇工開。但係,同時間周星馳亦都教左大家應該點做,只要我地好似地堂腿咁,拎番起習武時代眾師兄弟既一張合照,下決心發揚自己既功夫,最終必定會闖出一遍天。
本來打算同中國文化扯上關係,所以第一後有提到文化,但係無奈我實在諗唔到點樣連接,而且愈吹就愈唔關事,所以草草收筆算數。這幾天香港最熱門的新聞肯定是藝人床照事件,不但A1C1通吃,還吃個幾天,簡直是香港最偉大的新聞。那警方怎處理這最偉大的案件?他們決定把公幣時間浪費到底,放相留相有關無關通殺。於是今天就有四人只因持有相片,就被警方以涉嫌藏有不雅及淫穢照,可供作發布用途為由拘捕。(新聞連結)
謝非初聽大感不解,大半年前的同性質案件也不過拘捕發放者,而未有拘捕持有者,但這次怎變成持有也屬犯法?翻查法例後,卻發現警方原來有根有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第27A條 第1節 就提到:
任何人管有任何不雅物品以供發布,而就該 物品而言,第24條的任何規定或根據第8(2)(c)條任何條件遭違反,則不論他是否知道 該物品為不雅物品或該不雅物品違反第24條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根據第8(2)(c)條定下的 任何條件,他即屬犯罪
條例中所說的第24條是指不雅物品須有警告字眼等等才可發布。換句話說,根據此條例,假若你購買色情刊物,將其帶有警告字眼之透明膠袋銷毀後繼續持有,警方就可以懷疑你管有不雅品以供發布,並將你拘捕。
此條例就是荒謬到這種程度,不論你管有的是蒼井空還是大衛像,不管你有沒想過要發布,只要你所持有的蒼井空沒有警告字眼、大衛像沒有穿上內褲,警方就可以把你拘捕。還不明白?條例的荒謬就是你管有一把菜刀,然後警方可以「意圖謀殺」為由來拘捕你!這條條例,配上淫審處亂審基制,加上咱們最盡責的警察,簡直就是本世紀最偉大的法例,全港也要被抓了!
勿論此條例之荒謬,即使咱們最盡責的警方是純粹按本子辦事,為何警方在處理藝人照及色情連結兩件事上有雙重標準?除去案中主角,兩次事件性質完全相同,均是有人於網路上發放不雅品而遭受投訴,可是一次只抓發相的,一次除發相的還抓持相的。持相的其實很好抓,幾乎肯定看過相的就必定有持相,因為看過後電腦就有記錄。那為何警方上次不抓持相的?他們也有可能會再發相啊,發相後就會荼毒我們青少年,造成社會各種罪行,增加社會犯罪率……好,我知道藝人的感染力就是大點,放的屁也香點,最緊要是錢也多點,所以雖然鄧竟成說處理事件時不會理會案中主角是誰,但警方是絕對沒有雙重標準,這件事就是比上次的嚴重!
這件事嚴重到什麼地步呢?嚴重到香港警察解決不了本案,要請求讓國際刑警介入。國際刑警是幹什麼的呢?維基說到:
Its work focuses primarily on public safety, terrorism, organized crime, war crimes, illicit drug production, drug trafficking, weapons smuggling, trafficking in human beings, money laundering, child pornography, white-collar crime, computer crim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rime and corruption.
來看看藝人床照事件到底可以屬於以上的哪項?二十年前可以說是child pornography,現在呢,難不成是computer crime?那黑客犯的案是啥?還是說這種照片引起公眾嚴重不安,屬於public safety一類?根本發佈床照這種事全世界都有,常見得很,鬼才去管這種雞毛蒜皮的事。你說,發生車禍後去請國際刑警找尋車禍原因,那不是很傻很低能嗎?現在香港警察做的就是這般低能事。
雖然如此,但謝非也不得不贊賞香港警察,不只盡責,而且相當有自知之名,還會分辨案件輕重,本案優先處理,處事亦非常公平客觀,不會理會案中主角身份,更不會有雙重標準。也不得不贊香港,居然有這麼一條荒謬法例,可以把全港人都抓去。
我們的香港實在厲害,厲害得過份,香港萬歲!